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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2-07-27    来源:中艺藏    浏览:2961次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4-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迎接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促进我国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部将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适度控制规模、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创新竞赛组织形式,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由我部会同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一类职业技能大赛5项(详见附件1)
(二)经我部同意,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相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组织开展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具体赛项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三)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实际情况,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新职业和数字技术技能大赛。
三、奖励措施
(一)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我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4—10名、三人赛项第3—7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
(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我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4—15名、双人赛项第3—8名、三人赛项第2—5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2022年纳入我部年度竞赛计划的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统称为“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原列入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但因新冠肺炎疫情未完成的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可冠以“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名称继续举办。各地区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应参照全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模式规范管理。鼓励各竞赛主办单位在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可结合赛事特点和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赛形式,合理确定各赛事决赛时间和举办地。各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务必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设备采购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各级各类赛事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如有发现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该赛事本年度所有竞赛成绩无效,且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向我部申报职业技能赛事。切实加强赛事组织工作,应按照均衡原则合理分配各参赛队决赛名额,除中央企业组织的竞赛外,原则上应以省份为单位组队,不以企业、院校为单位单独组队。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命题(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参照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自主开发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确保竞赛技术质量。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各地人社部门对企业和院校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实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含获奖人员奖金、差旅费、交通食宿费、工杂费等其它费用)。为严格履行办赛主体责任,凡竞赛质量不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向我部申报职业技能赛事。
(四)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各竞赛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我部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奖励政策,不得以赛事组委会名义设立颁发各赛事正式发文以外的奖项。各赛事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部决赛选手的50%以内。以上获奖选手所获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主办单位按照我部关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关规定发放。
(五)认真审核选手信息。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赛,扩大企业职工参赛比例。要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荣誉。竞赛主办单位违反规定不严格审核的,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向我部申报职业技能赛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六)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制定竞赛期间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竞赛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把竞赛宣传推广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及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推广。同时,为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宣传工作,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热情迎世赛 技能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为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有关宣传材料可联系上海世赛事务执行局,相关素材电子版可登录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官网获取,网址为http://worldskillschina.mohrss.gov.cn)。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基层单位负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同志观摩各类职业技能赛事。我部将统筹做好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技能频道、“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请各竞赛主办单位及时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八)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结,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将竞赛总结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2)等相关资料报送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未能按时完成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完成时限,且不得向我部申报下届职业技能赛事。
五、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 系 人:王宇坤  
联系电话:(010)84207445
电子邮箱:WSC_msc@163.com
(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段倚虹
联系电话:(010)84661072
电子邮箱:jingsaichu2020@163.com
(三)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
联 系 人:孙兴伟  
联系电话:13910037510
投稿邮箱:1687443160@qq.com
(四)上海世赛执行局大型活动部
联 系 人:胡怡琳
联系电话:(021)2312093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5项)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竞赛职业(工种)

决赛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全国服务型制造

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个性定制与设计服务)

数字化管理师(协同制造网络构建)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数字中台与远程运维服务)

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机器人智能服务)

供应链管理师(产品检测与客户体验服务)

11

刘加勇

010-63519817

2

第二届全国工业设计

职业技能大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玩具设计师

包装设计师

灯具设计师

工艺美术品设计师

室内装饰设计师

宝石琢磨工

12月

  

010-68396349

3

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

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农机修理工

家畜繁殖员

动物检疫检验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茶叶加工工

11月

刑培林

010-59194360

4

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

印刷操作员

印后制作员

11月

  

010-59361486

5

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国家文物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泥瓦作文物修复师

木作文物修复师

陶瓷文物修复师

壁画彩塑文物修复师

金属文物修复师

考古探掘工

9月

韩建雷

010-56792124


 

附件2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2022年)

 竞赛名称


竞赛主办单位


全国决赛地点


竞赛职业(工种)

初赛情况

决赛情况

选手培训情况

参赛人数

参赛人数

35岁以下

选手人数

女性选手

人数

少数民族

选手人数

从初赛至决赛参加培训人数

人均培训

天数

总人数

职工数























































合计










联系人


所在部门及职务


固话/手机


传真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竞赛主办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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