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估价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里的职业之一,分类代码:4-05-05-02。
鉴定估价师职业定义:对二次流通的商品,积压闲置物品,执法部门提供的罚没物品、抵债物资、抵押物品、古玩、字画等收藏物品进行鉴定并估算其价值的工作的人员。
鉴定估价师主要工作任务:
1、了解鉴估物品的情况、特点;
2、观察、检测鉴估物品,鉴定物品真伪、质量优劣、新旧程度及残损情况;
3、估算物品价值;
4、填制鉴定结果证明或定价单等单据;
5、提供鉴定和评估信息。
2003年7月,原劳动保障部批准了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牵头起草的《国家职业标准—鉴定估价师》。根据标准中的规定,鉴定估价师共分为两个等级: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三级。
标准还对鉴定估价师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知识水平和考核鉴定等作了明确规定。
2006年,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旧货业协会联合组织编写了《鉴定估价员》、《鉴定估价师(基础知识)》、《鉴定估价师》等三本培训教材。
2005年,商务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商务部 劳动保障部 关于在旧货行业推行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的通知》(商建发[2005]73号)。中国旧货业协会承担了鉴定估价师的培训指导工作,并参与了国家题库开发和考试技术支持等工作。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人社部文件精神,至2020年12月31日,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将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
2021年1月8日中国旧货业协会正式获批“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总站”,将面向企业职工、个体从业者开展鉴定估价师、文物修复师的职业评价工作。
2021年鉴定估价师、文物修复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即将启动,全国各培训中心欢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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